“五四”评优和“青年之星”文件
日期:2013-04-05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8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青年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委会、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在我院学生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展示我院优秀团员青年和学生典型的精神风貌,在大学生群体中营造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学工处、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首届“青年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
二、“青年之星”评选类别及名额设置
“青年之星”共分为10个类型:“道德模范星”、“学习标兵星”、“团学干部星”、“专业技能星”、“励行节约星”、“社会实践星”、“志愿服务星”、“自强励志星”、“校园文艺星”、“阳光体育星”。各类别各系均设10个名额(应用外语系设3个名额),院学生会10个名额、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设14个名额,院团委会3个名额,共100个名额。
学工处、团委和系党支部要联合对系级评选出的优秀典型进行表彰。团委对各系推荐的“青年之星”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各类别均设1个名额,共10个名额最终确定为院级“青年之星”。学院对评选出的院级“青年之星”进行集中的宣传和表彰。
三、“青年之星”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积极乐观、刻苦钻研,不断创新,在相关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具体条件:
1、道德模范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能积极组织并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有典型事迹,产生较好影响。
2、学习标兵星:学习刻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带动影响周围学生积极学习,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院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者优先。
3、团学干部星:在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院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优先),能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在系学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
4、专业技能星:在本专业内刻苦钻研,勤学苦练,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专业技能比赛并获得有关荣誉;积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取得有关专业技能证书。
5、励行节约星:具有节约意识,爱护环境,美化校园环境,反对铺张浪费,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6、社会实践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良好,有突出事迹,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社会实践成果或文章者优先。
7、志愿服务星:院级注册青年志愿者,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间达100小时以上。在相关志愿服务工作中获得奖励者优先。
8、自强励志星:在日常生活中不畏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于向逆境挑战,积极拼搏,有典型的自强励志事迹,对周围学生产生较好影响。
9、校园文艺星:有艺术特长,能积极组织并参与系级及以上文娱活动,表现突出。在系级及以上正式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及演讲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10、阳光体育星:倡导阳光体育运动精神,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体能测试成绩优秀,在院级及以上的体育赛事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青年之星”的评选程序分为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候选人确定、评选和表彰五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宣传与实践(3月—5月)
各系团总支通过支部扩大会议或主题团日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参评条件的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并在学习生活中勇于践行青年之星的表率作用。
(二)候选人申报(6月1日至15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申报,每人可申报一项或多项。候选人申报分为自荐和系团总支推荐两种形式,学生自荐名额不限,系团总支各类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各系团总支 | 汽车工程系 | 机械工程系 | 信息工程系 | 应用外语系 | 装饰艺术系 | 土木工程系 | 经济管理系 | 电气工程系 | 院团委会 | 大学生社联 | 院学生会 | 合 计 |
人数 | 10 | 10 | 10 | 3 | 10 | 10 | 10 | 10 | 7 | 10 | 10 | 100 |
候选人需填写“青年之星”申报表,每张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类别,且所填写内容需与所申请类别密切相关,同时填写“青年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并上报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审核汇总,经系党支部审核后统一报团委。
(三)系级表彰与宣传
6月15日至6月30日,学工处、团委和各系党支部根据各候选人申报材料情况组织审核,在全院集中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的由学工处、团委、各系党支部联合进行表彰,各系党支部对评选出的优秀典型在本系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示范效应。
(四)院级“青年之星”评选、表彰与宣传(7月1日至9月30日)
在系级评选基础上,由学工处、团委对各系评选出的青年之星进行评定。确定每种类别各1个名额,共10类10名院级“青年之星”,9月份团委对评选出的院级“青年之星”进行集中表彰与宣传。
五、“青年之星”申报材料及相关说明
(一)“青年之星”申报材料
“青年之星”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青年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且所填写的相关事迹需与所申请类别密切相关,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青年之星”申报表》
主题词: “青年之星” 评比 通知
报: 团市委 院领导
送: 党办、各系党支部、
发: 各系团总支、团委会、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团委 2013年3月18日印
(共印50份)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青年之星”评选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联系方式 | ||||||
院系班级 | ||||||
申报类别 | ||||||
获 奖 情 况 | ||||||
团 总 支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系党支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工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团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其他 | 另附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张职院团字[2013] 3号
共青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委会、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班团支部: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团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团员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团,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1、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总支 先进团总支 优秀团支部
新长征突击队(学生会和社联组织)
2、先进个人
优秀团务工作者 十佳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新长征突击手
二、表彰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
(1)能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团委和本系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团建工作积极,效果显著。
(2)各系党支部积极支持本系团总支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团总支的工作汇报,指导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团总支班子健全,能够按时组织团学组织换届,学生团支委职责分明,工作积极。团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4)团总支能够定期召开本系团支部会议,指导支部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5)团总支能够指导、支持本系学生会和社团开展工作,积极同其他系联合开展活动,成效显著。
(6)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宣传工作(信息报送)、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互相协作好,群众威信高。
(2)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经常,效果明显。团员队伍建设好,团员比例合理,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好。
(3)较好地发挥班级核心作用,在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中,措施得力,有实效。
(4)支部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能够解决团员青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5)团支部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教育、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校园文化等团日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团支部:
①团青比例达不到90%的(有不同信仰者除外)。
②支部成员有违纪现象,有处分记录;
③年内发生过群体事件的。
④有一项以上重要工作或重点活动无故不参加的。
(三)新长征突击队(学生会和社团组织)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和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组织中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章程, 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定期开展工作运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2、有明确的章程, 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定期开展工作运行良好,组织纪律性强。
3、积极争取党团组织的支持,开展活动有创新,学生受益,成效显著。
4、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中成绩显著,深受群众好评。
5、开展活动有计划,活动过程严密,会员参加率高,活动结束后有总结,能够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十佳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的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从事团的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专、兼职团干部。
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积极主动地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极大发挥,对学生工作指导有效,注重团风、班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对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积极主动,能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受到学生的爱戴,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优秀团务工作者和十佳团干部由各系自行申报,党支部推荐,团委评审后确定表彰。
(五)优秀团干部
1.热爱共青团工作,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学生干部岗位培训任职资格证书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团干部。
2.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率作用发挥好,无违纪行为。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课程,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六)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团知识,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
2.热心团组织,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等素质拓展活动,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尤其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3.能够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全年无不及格科目。实绩特别突出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院、系学生干部可破例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七)新长征突击手
一年来,广大青年团员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爱心捐助中,尤其是在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和好评。
三、评比要求
1、各团总支、基层团支部要成立评优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标准,严密组织实施,在评比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据上述条件自下而上,认真评比推荐。各团总支汇总、审核评优名单并公示4天,无异议的报团委评定。
2.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的申报由各团总支根据工作情况经由本系党支部推荐向团委申报,申报先进团支部或新长征突击队的比例占所属支部(2011和2012级)的20%,先进集体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且需要组织开展“我的团日,我做主”不同类型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3次)(时间为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每次团日活动需报送500字以上的新闻稿和相关活动图片(有团徽和团旗等标识)。
3.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并报送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入本人素质档案),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为:班级团支部按支部在册团员人数15%的比例向团总支申报,团总支以总支在册团员总人数不高于18%的比例向团委申报。(团干部以支部为单位申报1名,新长征突击手的名额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小数点四舍五入。荣获先进团支部的单位,先进个人(即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可在原基数上各增加1名,增加人数不占本系18%的名额)
4.校级学生组织的同学应先在本系或班级中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在系级或班级评选上的,不再参加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校级学生组织产生先进个人的名额不高于注册学生干部总数的18%,获新长征突击队的组织按注册学生干部人数的20%评选。校级学生组织只参加新长征突击手的评选。
5.在本次评选中一名同学只能参评其中一项荣誉称号,毕业班团支部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6.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需要参加青年团校培训,(参加过第一至八期青年团校培训并已取得青年团校结业证书的不再参加本次培训)。青年团校学员在培训后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颁发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团校结业证书,并填写《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团员培养考察推荐书》,存入本人档案,并经党团组织培养考察后可作为下半年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凡没有被授予上述荣誉且尚未取得青年团校结业证书的同学,不能作为党员发展的“推优”对象。
三、评比上报时间
各系团总支务必于4月10日前将评比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院团委,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表彰名额。
附: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2013年3月25日
主题词: “五四” 评比 通知
报: 团市委 院领导
送: 党办、各系党支部、学工处
发: 各系团总支、团委会、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13年3月25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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